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也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这一点会让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借口一般是试用期解除合同是因为你能力不够,公司解除你合同可能影响不好)、有些用人单位干脆不要什么借口直接说你不符合试用期的条件,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第一种情况如果你已经写了个人原因申请离职了,我们也爱莫能助了,对于第二种情况你只要收集到单位是以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我们都能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但首先要您自己收集好证据,至于如何去争取更多的补偿,则是我们专业的海淀劳动仲裁律师的业务了,不多说了,看这份调解协议吧
本案有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还好付过一次工资、但工资是从支付宝转账的,也仅付了入职后那几天的,劳动者本身对这个案件期望不大,只想能把自己2个月的工资拿回来就行大概也就10000块钱左右,补不补偿的无所谓;但同时另一名劳动者则坚持要多点补偿,两个案件就出现了不同的调解结果,一个16000、一个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