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败诉案例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员工诉称2019年5月年入职的时候与公司签了一个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但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员工,2022年5月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继续提供劳动,公司并没有和他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已经知道未签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所以员工并没有主动提出来,继续上班到2023年5月,正好12个月,员工提出离职,随后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公司答辩称:认可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是2022年5月之后未签,而是从来就没签过劳动合同。员工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
【争议焦点】
1.双方是否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
2.员工的请求是否超过仲裁时效?
【裁决结果】
员工不能提供第一次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更不能证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结果
而公司承认入职时即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双方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员工在2023年才提起仲裁,明显超过仲裁时效
(三)员工请求没有被支持。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结语和建议】
这个案子员工败诉,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想知道原因吗,我们接着讲
谁主张,谁举证
员工主张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就要举证之前签过了劳动合同及合同期限,现员工不能举证则员工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公司认可一直未签,所以无需举证,千万不要认为劳动争议案件都是公司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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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评估该不该申请劳动仲裁】
既然选择了打官司关注点要在以下两个方面,1、案子要能赢,这个在仲裁前要有一个大的概率2、要能拿回钱,也就是公司有履行能力,现在很多案件是执行不能的,公司没有钱赢了案子也白搭,只有这两个条件都具备才有趣打一场官司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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