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者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律师咨询:我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仲裁申请能否支持呢
海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
海淀区劳动仲裁律师认为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的原因多种多样,所以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海淀区劳动仲裁的经济补偿金支持也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长期加班、用人单位长期、持续拖欠加班工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理应获得支持;但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了加班费,且能够提供明确的加班费计算依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即使核算的应付加班费和实际支付之间有出入,因用人单位并没有恶意拖欠加班费的故意,只是在计算标准上出现了理解性偏差,所以本律师认为一般不应支持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咨询电话
17090088686